-

海南打造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

2021-12-13

7月29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在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自规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莫正群介绍,《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来,首个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划蓝图。

据悉,《规划》紧紧围绕自由贸易港战略定位,提出打造全球热带农业中心、乡村振兴样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村深化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战略定位,提出了2025年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

《规划》提出,要高水平建设南繁硅谷,做好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将建设“一城两基地三园”即南繁科技城、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作物、畜禽、水产”三类现代种业园区以及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等5个方面内容,加快推动自贸港先导项目早落地、早收获。将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包括保障自贸港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补齐加工流通服务短板,打造世界级农(渔)业旅游目的地等4个方面任务,用足用好自由贸易港政策,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根据《规划》,海南“十四五”期间还将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行动,共享自贸港发展成果;深化农村农垦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健全落实机制,保障规划实施等11个方面推进海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热点解答

立足海南热带农业特色优势 打造热带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问:《规划》有哪些亮点,未来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如何布局?

答:本次《规划》是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来,首个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划。按照省政府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目标、平台、项目、政策、改革、机制、督查考核等“七个要件”统筹考虑,既重目标、也重落实,既重农业、也重农村,既重物质投入、也重人的提升,以更好地促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具体来说,有四个特点:

一是在规划思路上,做到“四个融入”。即融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自由贸易港定位,明确了“一中心三区”的战略定位。二是在目标设置上,注重“四个对标”。与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国家下达的硬任务、全国平均水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行对标,确保底线目标全面完成。三是在任务安排上,突出“五大平台”。规划建设南繁科技城、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等五大平台。尤其在种业领域,制定我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构建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基地保障、种业科技创新、现代种业产业、种业政策制度和种业监管治理等六大体系,把南繁硅谷打造成全国种业创新高地。四是在规划推进上,强化“两个注重”。一个是注重任务工程化、项目化,另一个注重制度机制集成创新。

未来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主要是两个方面。在品种布局上,主要是立足海南热带农业特色优势,打造高质高效的热带现代农业产业集群。聚焦12大产业,明确了优势区域布局,通过推动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自贸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区域布局上,主要是“两极引领、东西加速、中部跟进、轴带串联”。其中,率先引领区,包括北部海澄文定增长极和南部大三亚增长极;重点推进区,包括东部外向精品片区和西部融合提升片区;加快跟进区,包括五指山、白沙、琼中等市县,该区域是全省生态屏障。轴带串联,以环岛铁路与高速公路组成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为依托,发挥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等大中城市的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以沿线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小镇、美丽乡村等为节点,构建全省农产品加工物流集聚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带。

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问:“十四五”期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用地用海保障”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发挥政策“组合拳”效应,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体做好以下四篇文章:

做“优”规划文章,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布局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用地、农村各类产业项目用地,加快推进农房报建“零跑动”试点,加强农房风貌管控、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在今年底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基本达到全覆盖。

做“大”要素文章,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要素需求。第一,保障新增乡村建设用地。单列下达农村集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第二,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占用农用地的前提下,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和‘四荒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第三,拓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使用途径。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实施土地征收,对不属于成片开发区域的农村产业项目,不得实施征收,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联营合作等方式入市进行开发利用。目前全省已经有68宗项目用地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四,加强海水养殖用海用地保障。实行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优惠政策;实行渔业用海区域统一选划、统一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保障海水养殖用海及其生产配套用海、用地需求。

做“活”创新文章,通过农村土地制度集成创新,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第一,实施“‘三块地’+村庄规划编制+土地综合整治”改革。第二,实施“‘三块地’+农村用地政策”改革。整合“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设施农用地等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制度,建立更加灵活、更加精细的土地利用制度。第三,实施“‘三块地’+垦区和小城镇”改革。制定农垦土地入市办法,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拓展到垦区和小城镇,创新小城镇和垦区用地新模式,支持农垦盘活存量用地用于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垦区和城乡协调一体双赢发展。

加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力度

问:“十四五”期间在加强农业农村资金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对未来五年我省推进“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作出了全面部署,如何让规划变成实景,作为资金保障的财政部门责无旁贷。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健全多元投入格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的财政贡献。具体措施有几个方面。

落实财政优先保障。一是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资金安排,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二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投入比例。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确保“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扩大地方政府债券支农规模。加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农业农村领域力度,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

支持金融重点倾斜。一是落实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民扩大生产经营。二是积极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探索创新担保产品、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范围,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切实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是引导社会积极参与。一是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在农村供水保障、垃圾污水处理、水利建设等农业农村领域,积极探索PPP模式实施路径和机制,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鼓励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在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的同时带动广大群众就业增收。

在过渡期内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

问:“十四五”时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如何实现有效衔接?

答:“十四五”时期,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党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保持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今年上半年出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设立5年帮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易返贫致贫人口,建立了常态化监测机制并及时予以帮扶。截至7月28日,全省累计识别纳入监测对象5854户23036人。目前,全省没有发现规模性返贫现象。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对返贫致贫户住房定期开展危房鉴定,符合危房条件的及时进行改造。加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设,解决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

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今年,我们继续保持帮扶资金的投入力度不减,并且明确过渡期内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必须一半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截至7月15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39.15亿元,累计支出18.74亿元,支出进度47.87%。

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我们与人社、发改等省直部门联动,通过组织劳务输出、落实就业奖补政策、加强服务保障等综合措施,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务工稳岗工作。探索建立脱贫人口人力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就业现状、收入情况、培训需求等进行实时管理,畅通脱贫户就业务工和企业用工信息有效衔接渠道。加强就业技能精准培训,提高脱贫人口就业能力,上半年,全省共培训脱贫人口4.67万人。继续利用公益岗安置3万余名脱贫人口务工。截至7月19日,全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28.32万人,超出去年贫困劳动力务工总数1.10个百分点。

截至6月4日,省、市县扶贫机构已全部完成重组,正式挂牌成立乡村振兴局。



分享